在打官司时,很多人关心法院审理案件要多久。下面为大家介绍不同类型案件的审理时间。
民事案件方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晰、争议小的简单案子,从立案开始算,三个月内就得审结,能快速解决纠纷。要是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复杂、争议大的案件,通常六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先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不够的话,得报上级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里,速裁程序下,法院受理后十天内就得审结;若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长到十五天。简易程序审理时,二十天内要审结;可能判有期徒刑超三年的,能延长到一个半月。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要宣判,最迟不超三个月。像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特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后四十五天内要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后六个月内要作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审理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