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规定给付款项的有效时长,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
先说协议本身的效力。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之后就生效了。协议里约定的给付款项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条款就一直有效,对夫妻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再说说诉讼时效的问题。要是有一方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款项,另一方请求对方给付时,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那天开始计算。不过在这三年里,如果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的时候开始,诉讼时效期间会重新计算。
简单来说,离婚协议里给付款项的条款是一直有效的,但追款的权利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要是对方没有按照协议付款,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