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没宣判的案件,拿到判决结果的时间会因案件类型不同而不一样。
先说民事案件。要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就得审结并给出判决。要是适用普通程序,一般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过本院院长批准能延长六个月。要是还得再延长,那就得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了。
再看刑事案件。刑事公诉案件,法院受理后两个月内就得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但要是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自诉案件里,被告人被羁押的,和公诉案件的时间规定一样;没被羁押的,法院受理后六个月内要宣判。
最后是行政案件。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要是有特殊情况要延长,得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要是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需要延长,就得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要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从立案开始算,四十五日内就得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