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按约定好好履行,那问题可就来了。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种。
违约行为是常见因素。它包含拒绝履行,就是当事人明确不想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才履行;还有不完全履行,指履行的质量、数量没达到合同要求。
不可抗力也会让合同难以正常履行。像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这类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会让当事人没办法按约办事。
情势变更是另一个原因。合同签订后,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也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此时受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和对方重新协商。
如果一方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信誉,就可能导致预期违约,让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中止履行合同。
遇到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当事人不用慌。可以按具体情况,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让违约方承担责任,或协商变更、解除合同,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情况复杂拿不准主意,也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