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通过邮寄签字,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双方用书面合同形式来定合同,等双方都签了名、盖了章或者按了指印,合同就成立了。只要签协议的双方有相应的做事能力,是真心想签这个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的硬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就算是通过邮寄来签字,协议也是有效的。
在邮寄签字的时候,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像邮寄的凭证、邮件内容等。这么做是为了证明协议签订的过程,还有双方的真实想法。要是有一方后面不承认签字是真的,另一方就能用这些证据来证明协议是有效的。
但有些情况得注意。要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又或者双方约定合同得用特定形式来签,比如必须要公证,那光靠邮寄签字可能就不符合要求,协议的效力可能会受影响。还有,如果签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这些情况,让当事人不是真心想签,那这个协议可能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