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丈夫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抚养了强奸犯的孩子,等发现真相后,因为他是基于重大误解才抚养孩子的,所以可以要求孩子的生母把他已经支付的抚养费还回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行为人和相对人用虚假的意思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丈夫在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情况下抚养孩子,这不是他真实的想法,他有权利通过打官司让生母把钱还给他。
要是丈夫明知道孩子是强奸犯的孩子,还自愿去抚养,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法律不会对他进行处罚或者做出不利的判决。但要是丈夫在抚养孩子的时候,有虐待、遗弃孩子这些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那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比如虐待家庭成员,情节很恶劣的,就会构成虐待罪;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
遇到这种事情,建议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解决抚养费返还这些问题。要是协商不成,就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