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期间,满足特定条件是能索要补偿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义务,那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让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得给补偿,具体咋补偿双方可以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2、要是有一方犯了严重错误,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没犯错的那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这里面既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也有精神方面的赔偿。
3、要是有一方在离婚时日子过得艰难,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都没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而另一方有能力帮忙,那另一方就得给适当的帮助。帮助的办法和给多少钱,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
在离婚阶段,要是出现了上面这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当事人就可以找对方要补偿费用。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走法律诉讼,让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