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里,夫妻是可以约定把财产赠与孙子的。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夫妻二人针对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子女抚养这些事儿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双方就能自己决定财产怎么处理。所以,他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共同财产赠与孙子,这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是有效的。
不过这里有个事儿得注意,如果赠与的财产是房子等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得依法登记才有效。也就是说,得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然赠与没办法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要是赠与的是像桌椅、手机这类动产,通常交付的时候财产所有权就转移了。
还有一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原则上是能撤销赠与的。但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了。所以,一旦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说要把财产赠与孙子,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最好尽快完成财产的交付或者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