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夫妻对公司债务的处理可是有讲究的,全得看债务的性质。要是公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得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先由双方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交给法院来判决。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共同债务呢?关键就看这笔债务是不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像夫妻一起经营公司,用公司名义借的钱拿去维持家庭日常开销,这种债务一般就会被认定是共同债务。
要是公司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得由这一方自己来还。比如说,一方没跟另一方商量,就用公司名义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由此产生的债务,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来对公司债务负责。夫妻作为股东,也只在出资范围内担责。不过要是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一定要把各自在公司里的权益和债务分担弄清楚。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明确写清楚公司债务的处理方式,要是拿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让专业的法律建议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