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股东身份的公司是否算一人公司,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看法。一人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从形式上看,夫妻作为股东的公司有两个股东,不符合一人公司“单一股东”的特征。
不过,存在一种观点:要是夫妻用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又没向工商部门提交财产分割证明,那股权实际上来自同一财产权,由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考虑到夫妻关系特殊,公司股权利益一致、实质单一,这种夫妻二人公司和一人公司本质没区别,夫妻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种观点觉得,应尊重公司登记的形式要件,只按工商登记的股东数量判断是否为一人公司。只要登记的股东有两人及以上,就不能认定为一人公司。
遇到这类问题,夫妻要明确公司出资来源和财产分割情况。如果产生纠纷,法院会综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定。所以,夫妻在经营公司时,最好提前明确相关财产情况,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若有疑问,也可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