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会担心夫妻债务问题,怕莫名背上对方的债务。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些债务通常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且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像用于投资、买奢侈品等,这一般就是个人债务。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是维持正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必要开支。
要是一方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债务做担保,由此产生的债务也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担保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后果得由担保方自己承担。
另外,一方因违法犯罪、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赌博、吸毒欠下的债,另一方不用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这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要是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能要求夫妻双方还钱。不过还钱后,按约定该承担债务的一方要把钱还给另一方。遇到债务问题拿不准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