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有个冷静期制度。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就是冷静期。
2、在这三十天里,如果有一方后悔不想离婚了,能带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且要自己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3、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在这段时间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后两人还想离婚的话,就得重新申请。这么算下来,从申请离婚到最后拿到离婚证,最长可能得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