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那哪些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呢?
首先,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了对方借的钱,这些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其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产生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子女教育费用等。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借的钱,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也属于共同债务。
在偿还方面,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共同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夫妻财产是各自分开的,就由夫妻双方协商怎么还。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债务用途等情况。
这里要提醒大家,夫妻之间关于债务由谁承担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就算夫妻约定债务由一方还,但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如果一方承担的债务超过了自己应承担的份额,是有权向另一方追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