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单的效力时长得分成诉讼时效和借款单本身的效力两方面来说。
先说借款单本身的效力。只要借款单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从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候起,借款单就成立并且生效了。而且它的效力是长期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就自动失效。
再说说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借款单约定了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期限到了那天开始算;要是没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随时能要求借款人还钱,但得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提出还钱要求,而借款人拒绝还钱那天开始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借款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从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起,诉讼时效期间要重新计算。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借款人可以拿这个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不过,如果借款人自愿还钱,那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