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分割老家安置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安置房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来的,还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通常就算作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资格分。不过,要是婚后对安置房进行了扩建或者装修,另一方对房子增值的部分可能能有点权益。
2、要是安置房是婚后夫妻共同房产拆迁拿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怎么分,比如一方拿房子,给另一方些补偿。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3、要是安置房是按人口分配的,夫妻和家里其他成员都有份,那就得先确定夫妻各自有多少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的那部分。
4、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安置房还没办产权登记,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定房子归谁,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先让一方使用。等拿到产权之后,再另外起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