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以停止妊娠为由索赔,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因为生育权夫妻双方都有,女方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她单方面决定停止妊娠,不算侵害男方生育权。法律赋予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这也是为保护妇女的身体权、健康权等权益。
但要是男方在女方停止妊娠时有过错,像对女方施加暴力、进行威胁,导致女方被迫停止妊娠,女方能按侵权责任,要求男方赔偿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还有,如果双方婚前或婚内有生育方面的协议,协议里约定女方停止妊娠男方要赔偿,只要协议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女方就能依据协议让男方赔偿。
总之,单纯以停止妊娠索赔很难获法律支持,得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存在可索赔的法定情形。遇到这类问题,若有男方过错证据可考虑提起侵权赔偿诉讼;有有效协议可按协议要求赔偿,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