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判决书下达并生效之后,通常是不能再办理取保候审的。大家得明白,取保候审是咱们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措施,就好比是在刑事诉讼这个大过程中,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了一道“保险”,让他们不跑掉,乖乖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能随叫随到。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整个刑事诉讼顺顺当当进行下去。
一旦判决书下达并且生效了,那就说明刑事诉讼这出戏基本演完,进入执行环节了。法院已经给被告人定了罪、判了刑,这时候被告人就得按照判决去接受惩罚,就不符合能办理取保候审的那个诉讼阶段了。
但要是在上诉期间,被告人提出了上诉,而且满足一些特定情况,还是有机会变更强制措施的。比如被告人得了严重的病,生活都没法自己照顾自己;或者是怀孕的妇女,又或者正在给孩子喂奶的妈妈,要是对她们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有危险,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把强制措施换成取保候审。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这种可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当事人或者家属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像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法院提出合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