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分配案件处理有法定步骤和规则。
确定管辖法院很重要,通常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继承开始时间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准。
处理案件时,要先确认遗产范围,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要区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要确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若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