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房产抵押的处理有多种情形。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已经办理了抵押,离婚时夫妻得商量着处理抵押房产。商量好了,就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房产归谁,债务由谁承担。打个比方,要是一方得到了房子,那这一方就得接着还剩下的抵押债务。这样写清楚,以后就不容易因为这些事儿起纠纷。
要是夫妻俩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把房子是怎么来的、双方对买房出了多少力,还有抵押的具体情况等因素都考虑进去。而且通常会多照顾子女、女方和没有过错的那一方。
要是在离婚之前,抵押的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或者有其他司法限制,那就得先把司法程序上的事儿解决好。要是房子已经被拍卖用来还抵押的债务了,那拍卖房子拿到的钱,还完债剩下的部分,夫妻双方可以按照共同财产来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有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共同房产拿去抵押了,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要求判定这个抵押行为无效。不过得拿出证据,证明接受抵押的人不是善意取得抵押权的。要是接受抵押的人是善意取得的,那另一方就只能找那个擅自抵押房子的人,让他赔偿自己的损失。所以在遇到这些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