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约财产纠纷里,如果双方有协议,就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来处理。
第一步,得审查协议有没有效力。要是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内容既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得按协议的约定来做。打个比方,协议里清楚写了彩礼返还的条件、方式还有金额,等条件满足了,有返还义务的一方就得按约定返还。
要是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况,像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还损害了国家利益;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又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还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等,那这个协议就是无效的。这种时候,婚约财产的处理就不能依据这个无效协议了,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财产归谁、要不要返还。
要是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比如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协议,或者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难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让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的一方就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协议被撤销后,还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婚约财产纠纷。
所以,处理有协议的婚约财产纠纷,要先确定协议的效力,再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