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想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有个重要的法定程序可不能忽略,那就是30天的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得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带上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就进入30天的冷静期了。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还有30天的时间。在这30天里,夫妻双方要带着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大家一定要清楚,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这30天的冷静期是必须要经历的。
法律建议:夫妻在决定离婚前,要充分考虑清楚,避免冲动离婚。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看看是否还有挽回的余地。要是决定继续离婚,一定要记好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离婚证,别因为疏忽导致离婚申请被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