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借款合同没履行可不能直接就认定为诈骗行为。要判断是否构成诈骗,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确定。
诈骗罪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怀着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心思,用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信息的手段,骗到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要是在签借款合同的时候,有一方是抱着非法占有对方钱的目的,故意编造假的事情或者藏着真实情况,让对方在错误的认识下签了合同还把钱交出去,之后既不履行合同,还死活不还钱,这种情况就可能是诈骗了。就像有人虚构借款用途,拿到钱后就大肆挥霍,根本没打算还钱。
但要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像借款人突然得了重病,或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没办法按照合同还钱,而且借款人还有还钱的想法,还积极和出借人商量解决办法,这就不算诈骗,只是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
对于出借人来说,如果遇到这种普通违约情况,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借款人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还款的共识;也可以找第三方调解;还能通过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继续还钱、赔偿自己的损失等。所以,遇到借款合同没履行的情况,要分清是诈骗还是普通违约,再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