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赔偿项目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人身损害赔偿里,医疗费按照实际花费来赔偿,依据医疗机构给出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确定。误工费得看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要是有固定收入,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要是没办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就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护理费方面,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就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是雇佣护工的,就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算。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得有正式票据才行。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定残之日起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算。死亡赔偿金也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计算方式和残疾赔偿金一样。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像车辆维修费用、车载物品损失等,按实际损失赔。保险公司通常会对车辆定损,按定损金额赔付。
赔偿的时候,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不够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保险合同赔;还是不够的,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