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抚养费最低标准金额时没有固定统一数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数额要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存在特殊情况时,上述比例可适当调整。例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用,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若给付方收入大幅减少,且没有其他财产,可适当降低比例。
所以,不存在普遍适用、明确的“最低标准金额”。具体抚养费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