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刑事判决提出申诉,通常没有时间限制。不过,申诉也有一些规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要是案件经过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都被驳回,当事人再申诉时,没有新的充分理由,法院不会受理。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再申诉,法院也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还不服再申诉,法院同样不受理。
另外,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要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最长不超六个月。也就是说,从申诉到启动再审程序后的审结有时间规定,但单纯的申诉通常没有严格的时效约束。大家申诉时要注意这些规则,避免做无用功,遇到复杂情况也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