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说说它的认定标准。
主观上,行为人得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要是事故发生后,因为惊慌失措、怕被殴打等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暂时离开现场,事后还主动归案,就不算逃逸。
客观行为上,有这些情形一般会认定为逃逸:
明知发生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当事人觉得自己没责任,驾车驶离现场。
有酒后、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不现场等候处理,弃车离开又返回。
送伤者去医院,却不报案还无故离开。
送伤者去医院,给伤者或家属留假信息后离开。
接受调查期间逃匿。
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
协商未达成一致或赔偿不足,不留真实信息强行离开。
交通肇事逃逸会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还会严重影响司法秩序和受害人权益保障。所以发生事故后,别逃逸,要积极处理,主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