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案件,在还没裁决的时候,期限是不一样的。要是你描述的案情太模糊,就很难准确给出期限信息。
先说说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里,侦查羁押是有规定时间的。一般来说,把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侦查羁押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子情况复杂,到时间了还没查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像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如果到前面规定的时间还没侦查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面延长的时间到了还是没侦查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再看看民事案件。要是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从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就得审完。要是用普通程序审理,从立案起六个月得审完。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要是还得延长,就得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了。
因为不知道你说的具体是哪种案件,所以建议你把案件的详细信息补充一下,这样就能更准确地了解案件的期限情况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