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三十天之后去办理离婚是没问题的,不过这其中存在时间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属于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后悔了,随时能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去撤回离婚申请。
等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也就是说,在冷静期结束后的这三十天内去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要是符合条件就会发离婚证。
但要是超过了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双方还没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申请流程。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夫妻双方打算离婚时,要清楚冷静期和后续申请发离婚证的时间节点,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因为疏忽导致此次离婚申请失效。同时,在冷静期内也可以好好思考婚姻问题,看是否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