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物质损害赔偿,说白了就是因为一方犯错,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后要进行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下面这些情况都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
要是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把另一方打伤了,那么因为治疗和康复产生的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都得由过错方来赔。这些费用是暴力行为直接导致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那是理所应当的。
还有虐待或遗弃行为,这会让另一方生活变得艰难,生活成本增加或者财产减少。比如被遗弃的一方为了生活,额外花了不少钱,这些钱过错方就得赔。
如果一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还在这个过程中偷偷转移、藏起、卖掉或者损坏夫妻共同财产,让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受损的一方就能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要是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的财产,导致另一方在分财产的时候吃了亏,也能要求物质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要是想在离婚的时候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以及自己遭受了财产损失。可以先试着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行,就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