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女方结婚二十年后能不能拿到补偿,补偿给多少,得看具体情况。
《民法典》有规定,要是夫妻里一方为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那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对方要补偿,对方也得给。具体给多少,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女方在这二十年婚姻里,承担了很多家庭义务,像长期照顾孩子的生活、赡养老人,还全力支持男方的事业发展,那离婚时就可以提出补偿要求。不过法律没明确规定补偿数额是多少,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这些方面:一是女方付出了多少,比如是全职在家照顾家庭很多年,还是一边工作一边兼顾家庭;二是女方受到了什么损失,像因为长时间投入家庭,自己的职业发展受限,技能也生疏了;三是男方的经济状况,如果男方经济条件好,补偿可能就会多一些。
但要是女方只是因为结婚二十年就要求补偿,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所以女方得收集能证明自己为家庭付出多的证据,像孩子的教育记录、照顾老人的凭证等。可以先和对方商量补偿的事,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