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不一定会被认定为遗弃罪。遗弃罪指的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判断不履行抚养义务是否构成遗弃罪,重点在于“情节恶劣”。比如,因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因被遗弃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手段恶劣,像打骂、虐待;经多次教育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等,这些情形可认定为情节恶劣。
要是只是偶尔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因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暂时无法履行,通常不构成遗弃罪,但仍属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义务人支付抚养费。所以,不履行抚养孩子义务是否构成遗弃罪,要结合具体情节判断。情节恶劣的构成该罪,一般情况多按民事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