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时,女方是否偿还债务取决于债务性质。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有偿还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离婚时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要是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用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另当别论。若男方所负债务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女方就没有偿还责任。
总之,判断女方是否偿还债务,关键看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遇到债务纠纷,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