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给前妻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笔钱是按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经济补偿或者赡养费等约定给的,而且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内容也不违法,那一般就不能要回。毕竟离婚协议有合同性质,双方都得遵守约定,钱给出去了,就不能随便反悔。
但要是存在法定可撤销的情况,比如给钱的一方是受欺诈、胁迫才签的离婚协议,那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协议,让前妻把钱还回来。
如果给钱是出于赠与目的,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能撤销赠与。可要是财产已经给出去了,通常就不能随意撤销。不过要是符合一些法定情形,像前妻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也能行使撤销权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