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后,担保人是否承担债务要分情况。
对于一般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向债权人担责。借款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拿遗产清偿债务。若遗产不够清偿,且无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等特殊情况,一般保证的担保人要对债务人遗产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部分担责。
要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让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款,也能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保证人担责后,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追偿。
另外,保证合同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担责,不然保证人可能不再担责。
遇到此类情况,债权人要及时了解借款人遗产情况和保证类型,在保证期间内按法律规定主张权利;担保人要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权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