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财产问题常常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面具体有几类。首先是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方面的收益。再者是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实际拿到手或者明确能拿到的财产性收益。另外,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共同财产,但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那就不算了。还有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男女双方实际拿到或者应该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不过,有些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为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夫妻之间还能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所以啊,要判断婚姻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得结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再看看夫妻之间有没有相关约定,综合起来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