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因为欠债问题,债务和财产的分割要根据债务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先说债务分割。要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夫妻两人都要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一般来说,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或者夫妻一起签字、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可以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但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结婚前欠的钱,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而且债主没办法证明这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那这笔债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
再说说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法院会看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要是一方因为债务问题让家庭财产损失很大,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多照顾另一方。另外,如果夫妻有书面的财产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处理。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会误以为只要是婚后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其实不是。判断债务性质很重要,它直接影响债务和财产的分割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