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在离婚时是能要求补偿的。依据《民法典》,要是夫妻里有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尽了较多义务,那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也应给予补偿。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在婚姻里,家庭主妇通常承担了照顾孩子、赡养老人、操持家务等大量家庭义务。这些付出虽没直接转化为经济收入,但对家庭稳定和发展贡献极大。出于公平原则,法律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赋予了家庭主妇获得补偿的权利。
家庭主妇若想获得补偿,得收集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像孩子的教育记录、老人的医疗护理凭证、日常家务的支出账单等。要是双方能就补偿问题谈拢,就签订书面协议。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补偿请求。法院会综合婚姻持续时间、家庭劳务付出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