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原则。第一步得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另外,若婚姻存续三年期间,双方有书面约定部分财产归属,比如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就按约定处理。遇到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