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权有不少门道。一般来说,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但有些情况却不一样。比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那些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随便行使任意撤销权了。要是赠与人还明确表示放弃任意撤销权,那通常就不能再以任意撤销权为由撤销赠与。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了撤销的可能。如果出现法定撤销的情况,即便赠与人放弃了任意撤销权,也还是能撤销赠与。法定撤销事由主要有三种。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这就好比受赠人做了伤害赠与人及其家人的事;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比如子女接受赠与后却不赡养老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就像签合同说要做某件事,却没做到。
赠与人要行使法定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这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上述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得及时行动,不然过了一年,撤销权就没了。所以,放弃任意撤销权不代表不能撤销,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还是能通过法定途径撤销赠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