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资金数额的认定得分不同情况来看。对于那种把挪用的资金拿去搞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一般就按照行为人实际挪用并且用掉的资金数目来定。打个比方,要是有人挪用资金去炒股、开赌场这些,挪用了多少就认定多少数额。
2、要是挪用资金没拿去营利或者搞非法活动,那就得看看是不是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认定也是按照实际挪用的金额算,不过得满足时间上的要求。就像有人挪用资金去应付生活开销,要是三个月内还上了,那就不算犯罪;但要是超过三个月没还,就按照他实际挪用的数额来认定。
3、多次挪用资金的情况就复杂些了。要是多次挪用都没还,那就把挪用的资金数额加起来算。要是前面挪用的已经还了,后面又接着挪用,那就得单独看每次挪用的情况。就算每次挪用的数额都没达到定罪标准,可把它们加起来达到标准了,也能认定构成犯罪。举个例子,第一次挪用的钱比较少,没到标准,可后来又挪了好几次,把这些数额加起来达到了挪用资金罪的标准,那就按累计的数额来认定。
4、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认定挪用资金数额,得综合考虑资金是从哪来的、用到哪去了、使用的情况,还有有没有归还这些因素,这样才能准确认定犯罪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