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建的房屋,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离婚后,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义务解除,此后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要是离婚后一方出资建房,建房资金来源和建房行为都发生在婚姻关系结束后,这房子一般就是出资建房方的个人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约定不明或者有部分没处理,而且有证据证明离婚后双方有共同出资建房的意愿和行为,那这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双方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各自份额。
判断离婚后所建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得审查建房时间、资金来源,以及双方有无共同建房的意思表示。如果对房屋归属有争议,能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