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一般有下面几种情况。
法院判离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就像只是因为日常小矛盾、偶尔吵架就起诉离婚,没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会觉得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机会,就不会判离。
要是起诉的一方拿不出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没办法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也不会支持离婚诉求。证据得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要求,像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在一些特殊时期对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要是男方在这个时间段起诉,又不符合例外情况,一审就不会判离。
还有,如果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在庭审时表现出积极修复感情的态度,法院可能觉得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就不判离,给双方一些时间冷静、修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