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都想离婚,也不一定能一次就离成。咱们先说说协议离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方式没办法一次性完成离婚。要是夫妻都自愿离婚,就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块儿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刻起,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只要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机关去撤回申请。工作人员核实没问题后,会给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存起来。等冷静期过了,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再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觉得符合条件,才会给登记并发证。
再说说诉讼离婚。要是双方在打官司的时候都同意离婚,法院调解也没用,而且还符合其他法定的判离情况,那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但要是仅仅是两人都同意离婚,却不存在法定判离的情形,法院考虑到婚姻问题得慎重处理,不一定会在第一次诉讼的时候就判决离婚。
法律建议:如果选择协议离婚,要提前考虑好自己的意愿,避免在冷静期内反复折腾。要是选择诉讼离婚,就要收集好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增加一次判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