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财产赠与的分割得按照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赠与的时候明确说了是给夫妻其中一方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财产就属于接受赠与那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不用拿出来分割。就像一方父母明确表示把房子赠与自己的子女,而且房子也登记在这个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是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
2、要是赠与的时候没明确说是给哪一方,通常就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比如说夫妻结婚之后,一方的朋友送了一笔财产,没说只送给一方,这笔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要是赠与是附带条件的,可接受赠与的一方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赠送财产的人就可以把赠与撤销。要是在离婚的时候赠与被撤销了,这财产就不能再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财产赠与在离婚时怎么分割,关键看赠与对象是否明确,还有有没有附带条件等,得结合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