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立案可没规定得受害方提出来才行。它属于公诉案件,意思就是由国家的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是靠受害方提诉求才启动立案程序。
在实际的司法情况里,只要有交通肇事的事儿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是发现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去展开调查。要是经过调查,觉得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条件,达到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开始侦查。
虽然说受害方去报案、控告或者举报,能给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案件的发现和处理有帮助。但就算受害方没提,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接警这些工作里发现了相关犯罪事实,也会主动介入,决定要不要立案。另外,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时候,如果发现了交通肇事犯罪的线索,还能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要是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就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如果遇到交通肇事,不管是不是受害方,都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要是觉得公安机关该立案却没立案,也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让检察院发挥监督作用,维护法律的公正和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