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可向法院提离婚诉讼。但这不是说分居满两年就必然能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司法实践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当事人以分居为由起诉离婚,要提供证据证明两点。一是夫妻分居的事实,二是分居原因是感情不和,而非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要是只有分居事实,却不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法院可能不判离。
要是当事人能证明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便分居未满二年,法院也可能判离。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所以,想离婚的当事人,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能增加胜诉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