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承担问题是个绕不开的坎儿。咱们得先搞清楚,债务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这两种债务的承担方式可大不一样。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这得夫妻一起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那哪些算共同债务呢?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事后认可的,还有一方在婚姻里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再说说一方个人债务。这种情况就由借钱那一方自己还。比如一方在婚姻里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超过了家里日常开销的需要,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了。像一方没和另一方商量,就去资助和自己没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借的钱,还有因为赌博、吸毒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欠的债,通常都算个人债务。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里要是涉及借钱,不管多少,夫妻双方最好都清楚,能一起签字就一起签字,避免以后说不清。要是发现对方有不合理的借款,要及时沟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