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期间,如果一方擅自卖房,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这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可以去法院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过有个前提,得是第三人不是善意取得才行。啥叫善意取得呢?就是第三人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的价钱,还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要是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房子就归第三人了,另一方没办法把房子追回来,但可以要求擅自卖房的一方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房屋价值。
但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人家就有权利自己决定怎么处理,另一方管不着。判断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一般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买的,而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就是个人财产。
要是发现对方擅自卖房,另一方得赶紧收集证据,像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这些都留好。然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子被过户。在离婚诉讼里,还能主张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