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串通起来欺骗担保人,担保人在法律上是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主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串通,骗保证人提供保证,那保证人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简单来说,只要担保人能证明债务人和债权人是恶意串通,骗自己提供担保的,就不用再担责。
担保人得主动收集能证明欺骗行为的证据,像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举个例子,要是聊天记录里能看出债务人和债权人商量怎么骗担保人提供担保,那这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要是因为担保责任起了纠纷,担保人可以先试着和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告诉他们自己是被骗才提供担保的,不应该担责。要是协商没用,担保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定自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在打官司的时候,要把收集好的证据交给法院,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审理判决。
这里要提醒一下,很多人可能以为只要口头上说自己被骗就能免责,这其实是误区。一定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才行。而且收集证据的时候要合法,不然可能不被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