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私自低价买房,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购房用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没经过男方同意,就用共同财产低价买房,这很可能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男方发现女方有这种行为后,得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这些,以此证明女方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没经过自己同意。在离婚诉讼里,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女方转移财产,要求把这套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同时让女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要是购房资金是女方的个人财产,那她有权自己决定买房,男方通常没办法干涉。不过,如果女方买房是为了恶意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把女方的购房行为撤销。
所以说,男方得先搞清楚购房资金的性质,然后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